根据新修订的《佛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及《佛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,2013年度佛山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征集现在开始。
根据办法规定,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候选人必须是在我市从事自主创新工作,为推进我市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或者技术人才。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,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、推广应用,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佛山市注册。